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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多媒体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作者:陈建蓉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3-5-20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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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设备(含其附属设备)是供教师讲课、学生学习使用的高科技产品。为加强对多媒体设备(含其附属设备)的管理,提高广大师生爱护学校多媒体设备的意识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赔偿制度。 一、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,属于故障和自然损坏的,及时联系通知网管中心负责人员,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。 二、由于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的,须履行赔偿制度。 1.设备损坏,如果能修理的,须支付全部维修费用(含更换零部件的费用)。 2.设备损坏不能修复,或者设备丢失,需要更换的,须支付全部被更换设备的费用及更换设备导致的维修费用。 三、能具体确定设备损坏者的,由设备损坏者履行赔偿责任。 四、不能具体确认设备损坏者的,由班级全体成员承担赔偿责任,班主任负责赔偿工作的落实。 五、因人为故意破坏导致设备损坏的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设备损坏者纪律处分。 六、各种设备损坏后赔偿费用由学校按购买时的价格为准。 七、财物赔偿程序:由网管中心向班级(财产的负责人为班主任)出具赔偿通知单,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赔偿。 注:机柜打开后不能承载10斤以上的重量,所以不能在机柜上堆放过量书和作业本,不能让学生靠压,否则容易变形,损坏机柜及滑槽。 附:多媒体设备(含其附属设备价目表)
康定中学网络信息中心 2011年4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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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录入:陈建蓉 责任编辑:陈建蓉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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